Ash

混沌邪恶的洁癖患者
过激派比蓝莓派好吃
两个都是我

后记


  刚好喝了茶睡不着,说点废话和矫情话。算是对我自己的一个梳理和交代吧。
  涉及对原作不满情绪,慎。

 

  
  SS的标题来自《金刚狼3》,没它本意那么沉重,我只是想表达他们在旅途中是彼此的掌舵手。像我在另一篇文《情书》里说的那样。

我们做出的所谓改变都是细枝末节,是一棵树上掉下的一片叶子。树该怎么长,还是怎么长。
 

  他们不为对方、也不要求对方为自己做出改变。做乱七八糟的我写得很矫情其实一点也不的心理活动,然后才有可能去爱一个人,去艰难地相爱。

  
  然后谈谈不属于我的两位主角。
  轰这个角色一度让我非常头疼。我曾经和别人讨论过有关他的事情,结论是他真的很难懂。而我找不到支撑他的点。
  而对我而言,爆豪不一样。我和他,或者说他和我,在核心的地方有很大的相似甚至相同之处。我知道他会想什么,会做什么选择。可能因为是这个原因,我特别爱他。
  我曾经尝试从轰出生开始回溯,去站在他的角度看他做过的选择。但漫画笔墨不多,我个人臆想的成分过大。恰好我在于六月一号把拖了很久的《刀锋》看完了。感觉轰和Larry有相似之处。
  他说,

我碰巧认为人类能够追求的最伟大的理想是自我完善。


  而毛姆先生说,

我只能钦佩这类光芒四射的罕见人物,却不能步他的后尘,也无法进入他的内心,因为有时候我想我能够了解几乎于正常人一样的那类人的心理。

  所以我也不能确定这个角色我有没有好好的塑造出来。唉。

  
  接着来说一下我的失败。
  我在预警里就说了,这是一篇矫情之作。我不擅长表述这类感情和心理过多到累赘的文字。我写出来最多只有我心里感受的三分之二。起因是想写他们两个谈个恋爱,谈认真一点,水到渠成一点。结果就变成了流水账,是我的问题。
  案情处理的也不太让我满意。
  (等等那你还有啥。
        (我有彩蛋,是第七章的bgm

  
  总的来说,我写得还蛮爽的。
  因为我对原作不满的地方还不少。我想说,去你妈的所谓的英雄。在你是个英雄之前,你是个人。
  去你妈的“正义”,那只是吊在驴面前驱使它心甘情愿拉磨的胡萝卜——有的还发了霉。
  第十四章我是按照我对“英雄”的定义来写的。很高兴姑娘们就这个问题和我交流。
  我认为。英雄不是一种职业,所以他们不需要去刻意讨好民众。所以我个人非常非常讨厌爆炒牛王那一段的情节。平哥借这个角色提出的观点简直让我发笑,好像只要把混凝土倒进模具里然后拿起来给“英雄”穿上娃娃装就可以了。
  在此大笑三声。
  当然啦,平哥在作品里说不定只是为了设定。只不过我觉得没有逻辑(笑)

  最后,感谢浓茶、咖啡、伏特加和凌晨三点半的漂亮夜景。以及,最重要的,一直有在看的大家。我这个更文时间也是很修仙了。
  谢谢你们每一个小红心和小蓝手,还有评论。因为我是个特别不会说话的人,回复评论也就是什么“谢谢”啦之类的,自己都觉得“哇好无聊好敷衍”。看到评论很开心,但又会不知道怎么回复比较好_(:з)∠)_我真的是个很糟糕的人吧。

  祝我爱的两位能正如下文所说。

去光荣地受伤,去勇敢地痊愈自己。愿意这样期待我的生命,直到生命的尽头,我愿意是一个伤痕累累的人,殉于对人世的热爱之中,以血泊酹我衷心敬仰过的天地。

        也祝各位生活愉快。
  
  再次谢谢看到这里的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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